推广 热搜:

继承人顺序份额咨询服务周到 擅长房产继承官司律师什么是地方债

   日期:2024-03-14     作者:广州合拓    浏览:44    评论:0    
核心提示:5分钟前 继承人顺序份额咨询服务周到 擅长房产继承官司律师[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广州遗嘱未给未成年子女保留份额有效吗?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如果未成年子女无人其他人养了,遗嘱就无效。如果还有
5分钟前 继承人顺序份额咨询服务周到 擅长房产继承官司律师[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遗嘱未给未成年子女保留份额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如果未成年子女无人其他人养了,遗嘱就无效。如果还有其他人养,就不属于“没有生活来源”,遗嘱就有效。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离婚时与母亲签订了协议,每月给女儿1300元抚养费。后父亲去世了,遗嘱未给女儿任何财产,女儿起诉遗嘱无效。父亲其他继承人表示愿意继续每月给1300直到成年。审理后认为女儿有妈妈养,且父亲的其他继承人愿意继续给抚养费,故遗嘱有效。

书节选:

对于钟某5是否违反《继承法》关于“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规定。对此,本院认为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钟某5与朱某离婚时确定钟某1由朱某携带抚养,钟某5每月支付钟某1300元抚养费。即钟某1的生活来源为钟某5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和朱某应负担的抚养费。钟某5、钟某6去世时钟某1虽未成年,但钟某5的家人在其去世后一直均按生效的调解书内容支付钟某1的抚养费,保证钟某1的一部分生活来源。本院认定钟某1不属于“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形,符合客观事实。钟某1以未保留其必要份额主张遗嘱无效,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视频拍的遗嘱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符合一定的条件就有效,需立遗嘱人意识清醒,且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相关法条:

《典》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可以看出,法律允许以的形式立遗嘱,视频立遗嘱就属于录像形式,是为法律所承认的。要看其有无法律效力还要对其有效要件加以判断: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只有满足了上诉有效要件,并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该视频所立遗嘱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遗嘱。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父亲的遗嘱处分了母亲的遗产份额,遗嘱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仅是无权处分部分无效,并不导致整份遗嘱或赠与书无效。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的赠与书处分了母亲的份额,部分继承人主张赠与书无效,经审理后认定只是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书节选:

二、赠与的效力问题。首先,伍某1主张赠与书中伍某7处分了不属于其所有的应属于刘某1的涉案房屋产权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并不导致整份赠与书无效,仅是无权处分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次,伍某1认为赠与房屋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而本案赠与的标的为宅基地房屋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国家尚未建立完善的宅基地房屋登记以及过户制度,故伍某5无法办理登记过户,但一直实际使用、管理涉案房屋,即已经交付赠与标的物,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也属合理。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原文链接:http://www.dile.net/news/168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人顺序份额咨询服务周到 擅长房产继承官司律师什么是地方债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手机版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